電子郵件信箱
chrislan@mail.tainan.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履約期滿或工程總經費請領支付完畢為止。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餘餘額。於本工程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明興路二號三樓採購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明興路二號二樓行政課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營利事業登記証營業項目列有「景觀工程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植栽、美綠化工程或種苗業等與本採購相關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開標程序
上午10:00開標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
四、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除下列單位外另有: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檢舉信箱:台南郵政22號信箱。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 異議單位:臺南市南區區公所,電話: 06-2910126,傳真: 06-2633223,地址:臺南市南區明興路2號。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依相關規定辦理。
5.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決標生效。
6.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並請廠商於開標前公告期間,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之公告,下載最新標案並按規定程序作業後再行投標,以免造成廢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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