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2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0121地震校舍拆除重建計畫工程

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 決標日:115/07/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繁華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7,000,000
原始預算
$ 188,928,564
底價金額
$ 187,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5.5.8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文傑
聯絡電話 (06)5751712#26
機關代碼 3.95.5.89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中興路107號
聯絡人 林文傑
聯絡電話 (06)5751712#26
傳真號碼 (06)5751240
電子郵件信箱 winjay1206@tn.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500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1,008,052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8,928,56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工程原有工程項目及新增工項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工程訂約日至117年2月28日止。 (三)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配合建築執照與相關證照(書)審查之變更設計,以及教學設備與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88,928,56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500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3 10:00
開標時間 115/07/23 10:30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四維路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四維路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履約期間辦理下列保險(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無),其屬自然人者,應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險。 ■營造綜合保險或□安裝工程綜合保險。(由機關視個案特性,擇一勾選)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新臺幣5,000,000元) (二)第三人意外責任險:(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最低投保金額,不得為無限制)。 a.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200萬元。b.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1,500萬元。c.每一事故財物損害:1,000萬元。d.保險期間內最高累積責任:5,000萬元。 (三)附加條款及附加保險如下,但其內容不得限縮本契約對保險之要求(由機關視工程性質,於招標時載明):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附加條款。 ■交互責任附加條款。 ■受益人附加條款。 ■四十八小時勘查災損附加條款。 ■定作人同意附加條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5.8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文傑
聯絡電話
(06)5751712#26
機關代碼
3.95.5.89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715臺南市楠西區中興路107號
聯絡人
林文傑
聯絡電話
(06)5751712#26
傳真號碼
(06)5751240
電子郵件信箱
winjay1206@tn.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500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1,008,052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8,928,564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工程原有工程項目及新增工項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工程訂約日至117年2月28日止。 (三)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配合建築執照與相關證照(書)審查之變更設計,以及教學設備與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88,928,564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
115001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23 10:00
開標時間
115/07/23 10:30
開標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四維路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0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5臺南市楠西區四維路6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履約期間辦理下列保險(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無),其屬自然人者,應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險。 ■營造綜合保險或□安裝工程綜合保險。(由機關視個案特性,擇一勾選)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新臺幣5,000,000元) (二)第三人意外責任險:(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最低投保金額,不得為無限制)。 a.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200萬元。b.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1,500萬元。c.每一事故財物損害:1,000萬元。d.保險期間內最高累積責任:5,000萬元。 (三)附加條款及附加保險如下,但其內容不得限縮本契約對保險之要求(由機關視工程性質,於招標時載明):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附加條款。 ■交互責任附加條款。 ■受益人附加條款。 ■四十八小時勘查災損附加條款。 ■定作人同意附加條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楠西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2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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