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ww.geps.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立新市國民中學,電話: 06-5991420轉6001,傳真: 06-5012297,地址:臺南市新市區民族路76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3)受理廠商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名稱:臺南市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F、10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及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4)廠商得標後須於台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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