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223 已決標公告

「107學年度充實公立國民中學生活科技領域教室設備」採購

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 決標日:108/03/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南三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69,640
原始預算
$ 1,200,000
底價金額
$ 1,193,000
決標折數
98.0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5.5.6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滿翰
聯絡電話 (06)3551440#158
機關代碼 3.95.5.67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五段84巷66號
聯絡人 林滿翰
聯絡電話 (06)3551440#158
傳真號碼 (06)3551495
電子郵件信箱 han915@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56,000元
補助機關_2 3.9 教育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0 09:00
開標時間 108/03/20 09:3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二會議室〈明倫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五段84巷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5月20日前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有關五金工具、機械類或教育設備類或與生活科技課程相關之廠商 。應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二、本採購案,係異質財物採購,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於截止投標前,投標廠商應將服務建議書一式八份與投標文件一併送(寄)達本校總務處,於108年3月20日上午9時30分先開資格、規格標,通過之廠商辦理服務建議書之審查,審查分數達一定標準者〈及格分數80分〉,再開價格標。(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五、電子領標廠商於外標封內須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 中「檢驗電子憑證」之功能列印。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八、為保障採購廠商權利及確保採購公平性,請廠商自行衡量郵遞所須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5.6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滿翰
聯絡電話
(06)3551440#158
機關代碼
3.95.5.67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709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五段84巷66號
聯絡人
林滿翰
聯絡電話
(06)3551440#158
傳真號碼
(06)3551495
電子郵件信箱
han915@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056,000元
補助機關_2
3.9 教育部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20 09:00
開標時間
108/03/20 09:3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二會議室〈明倫樓1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五段84巷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5月20日前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有關五金工具、機械類或教育設備類或與生活科技課程相關之廠商 。應檢附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二、本採購案,係異質財物採購,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於截止投標前,投標廠商應將服務建議書一式八份與投標文件一併送(寄)達本校總務處,於108年3月20日上午9時30分先開資格、規格標,通過之廠商辦理服務建議書之審查,審查分數達一定標準者〈及格分數80分〉,再開價格標。(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三、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五、電子領標廠商於外標封內須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證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 中「檢驗電子憑證」之功能列印。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開標日因故放假,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八、為保障採購廠商權利及確保採購公平性,請廠商自行衡量郵遞所須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和順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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