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3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中小學電力系統改善工程(第7群)」

臺南市立崇明國民中學 決標日:110/07/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鼎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800,000
原始預算
$ 40,847,578
底價金額
$ 40,810,000
決標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崇明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5.5.6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泓翔
聯絡電話 (06)2907261#832
機關代碼 3.95.5.6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
聯絡人 王泓翔
聯絡電話 (06)2907261#832
傳真號碼 (06)2907734
電子郵件信箱 architect@tn.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5,945,869元
補助機關_2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4,901,70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9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2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8/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新設:開工日起120日內竣工、既設:開工日起24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在案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0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0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03、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04、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0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06、廠商信用之證明。 07、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08、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09、切結書1正本。 10、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11、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乙式10份。 12、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13、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正本。 14、電子試算表光碟(依機關提供以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所填寫其價格之電子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無論採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三、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 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80點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75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崇明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5.6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泓翔
聯絡電話
(06)2907261#832
機關代碼
3.95.5.6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701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
聯絡人
王泓翔
聯絡電話
(06)2907261#832
傳真號碼
(06)2907734
電子郵件信箱
architect@tn.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5,945,869元
補助機關_2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4,901,709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7/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7/28 17:00
開標時間
110/07/29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2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8/02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新設:開工日起120日內竣工、既設:開工日起24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在案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 0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0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03、當年度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04、押標金或其繳納憑證。 0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06、廠商信用之證明。 07、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08、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09、切結書1正本。 10、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11、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乙式10份。 12、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13、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正本。 14、電子試算表光碟(依機關提供以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所填寫其價格之電子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無論採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印章、委託代理授權書(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未能依期限參加或未攜帶合格之印章及授權書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三、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 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80點或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第75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崇明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7/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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