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05 已決標公告

112學年度新生校服財物採購案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決標日:112/03/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雅服企業商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76,270
原始預算
$ 996,200
底價金額
$ 976,27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5.5.6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6 - 製造紡織品, 服裝及皮革產品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江姿儀
聯絡電話 (06)2990461#802
機關代碼 3.95.5.61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687號
聯絡人 江姿儀
聯絡電話 (06)2990461#802
傳真號碼 (06)2984390
電子郵件信箱 alipo@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96,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5 11: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2F會議室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687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財物採購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且未受停權處分之C306010成衣業或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或C399990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或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或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等廠商或與本案標的物相關行業之廠商。 ■押標金(新台幣4萬元整)。 ■標單正本。 ■估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切結書1正本 ■企劃書1式 6 份。(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開標程序 3月15上午9時整資格審查,評審時間另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5.61
聯絡人
江姿儀
聯絡電話
(06)2990461#802
機關代碼
3.95.5.61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687號
聯絡人
江姿儀
聯絡電話
(06)2990461#802
傳真號碼
(06)2984390
電子郵件信箱
alipo@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96,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14 17:00
開標時間
112/03/15 11: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2F會議室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保管款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慶平路687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財物採購契約第7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且未受停權處分之C306010成衣業或C307010服飾品製造業或C399990其他紡織及製品製造業或F1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或F2041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等廠商或與本案標的物相關行業之廠商。 ■押標金(新台幣4萬元整)。 ■標單正本。 ■估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切結書1正本 ■企劃書1式 6 份。(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個別密封)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開標程序
3月15上午9時整資格審查,評審時間另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安平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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