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95.5.5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95.5.58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 |
| 機關地址 | 700臺南市 中西區 府前路1段239號 |
| 聯絡人 | 林淑汾 |
| 聯絡電話 | (06) 2139601 #32 |
| 傳真號碼 | (06) 2133792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本案是否屬木質構造或部分木質構造建築物(主要構材之梁、柱或樓板非全屬木質構造)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4/09/05 09:30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101002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3.95.4 |
| 補助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
| 補助金額 | 3,836,862元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南市-中西區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本案屬於契約變更,未另訂新約,採「議定書」方式辦理。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76365943 |
| 廠商名稱 | 正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綜甲C字第C00515-000 |
| 廠商地址 |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青年一路70號 |
| 廠商電話 | (07) 2272012 |
| 決標金額 | 5,075,1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4/09/05 - 115/06/30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歷史建築原南門尋常小學校舍本館修復工程第三次契約變更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正宇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5,340,000元 |
| 底價金額 | 5,075,1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5,075,1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4/09/05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4/09/26 |
| 契約編號 | 11101002-3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5,075,1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95.5.58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南市立建興國民中學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 2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
| 附加說明 | 1、原工程案號:11101002 2、原工程案名:歷史建築原南門尋常小學校舍本館修復工程 3、原工程契約金額:新臺幣(以下同)1億57萬元整 4、第一次契約變更金額:1億312萬5,051元整 5、第二次契約變更金額:9,174萬7,730元整 6、第三次契約變更內容如下: 6-- A、追加金額:2,810萬4,738元整 6-- A--a、甲類經費:326萬5,628元整 6-- A--b、乙類經費:2,483萬9,110元整 6-- B、追減金額:0元 6-- C、變更後契約金額:1億1,985萬2,468元整 7、依據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14年5月16日南市財牌字第1141550305號暨臺南市政府110年8月16日第423次及112年3月1日第501次各局處協調會議決定辦理:為增裕本市稅收及減少貼用印花稅票,辦理招標工程案件,承攬廠商之承攬合約,以本市財政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繳款書繳納。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