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713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立第六幼兒園城南分班105年度改善教學環境設備工程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決標日:106/08/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興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46,000
原始預算
$ 3,673,696
底價金額
$ 3,546,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代碼 3.9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琇惠
聯絡電話 (06)2977000#36
機關代碼 3.95.4
單位名稱 永續校園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
聯絡人 楊琇惠
聯絡電話 (06)2977000#36
傳真號碼 (06)2982612
電子郵件信箱 whynot@tn.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5.9.56臺南市立第六幼兒園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履約完成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本標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以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至於後續擴充之總價應不逾原載明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之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673,69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9 09: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1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直轄市、縣市) 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證,每一憑證以投標一次為限。電子憑證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須將該電子憑據明細(副檔名為tkn檔)於列印後檢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6)2982746,檢舉信箱:台南郵政22號信箱。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琇惠
聯絡電話
(06)2977000#36
機關代碼
3.95.4
單位名稱
永續校園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
聯絡人
楊琇惠
聯絡電話
(06)2977000#36
傳真號碼
(06)2982612
電子郵件信箱
whynot@tn.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5.9.56臺南市立第六幼兒園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6.適用ASTEP之機關代理非適用ASTEP機關所辦理之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履約完成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本標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以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至於後續擴充之總價應不逾原載明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之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3,673,69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08 17:00
開標時間
106/08/09 09: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7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1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直轄市、縣市) 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證,每一憑證以投標一次為限。電子憑證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須將該電子憑據明細(副檔名為tkn檔)於列印後檢附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 檢舉電話:(06)2982746,檢舉信箱:台南郵政22號信箱。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3.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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