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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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民間投資機構簽訂投資契約後6個月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南市政府範本(本府範本係依工程會範本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或商業行號、法人或人民團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大專院校及研發基金會)。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稅票。
四、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991111轉8674,傳真:(06)2955712。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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