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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第二會議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 108年10月2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府參照工程會訂定範本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屬依我國公司法登記有案之公司或依商業登記法登記有案之商業行號或機構團體,或屬學校、法人資格者(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或屬非法人機構或團體。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請檢附立案證明等文件)。
3.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公司行號請檢附最近一期或前期納稅證明影本;機關、團體請檢附前一期所得申報證明影本;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6.標單正本。
7.報價明細單正本。
8.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9.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
10.服務建議書(1式8份)。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3.電子領標者,需取得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投標:因南區體育場周邊施工,請投標廠商於截標期限前,由「南區體育路→市立田徑場西南門→操場→1樓辦公室」進入,並將標封交予本處收發人員。請務必提早,俾免逾期無法投標。
四、開標程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限制性招標,免受3家廠商家數限制,進行投標廠商資格審查。當日資格審查合格者,將另通知合格廠商辦理評選會議,並依評選會議決議之廠商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約)及決標作業。
五、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為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六、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
七、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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