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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如後續有額外金額,得辦理後續擴充
1.本採購驗收合格日止,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依合約單價增購,以換文方式辦理;另新增工項以議價方式辦理。
2.如後續有額外經費挹注,本案得後續擴充至契約金額3,5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9/12/31
廠商資格摘要
1.綜合營造業乙(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公告內容(預算及圖說修正如下)
(1)標單詳細價目表第1頁-壹一.18.看台區牆面及階梯地坪鋪面整理(責任施作),施作項目刪除
(2)標單詳細價目表第1頁-壹一.19.看台油漆工程(含樓梯間,優立面漆一底二度),施作項目刪除
(3)標單詳細價目表第1頁-壹一.22.彩繪帆布看板烤漆金屬骨架(含門框封板),施作項目刪除(含圖說一併刪除)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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