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jamesboy@mail.taina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係屬工程招標採購案,擬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同本工程所有項目及新增工項。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案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依合約單價增購,以換文方式辦理;另新增工項以議價方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42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南市政府招標範本依本處需求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設立於台南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書面投標時,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3.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 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審核證件後隨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履約期限:機關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日起45日曆天內完工。
五、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稅票。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帶公司章與負責人章或授權章到指定之開標場所,負責人未能出席,應由授權人員代表出席,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15分)辦理者,視同放棄。
七、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991111轉8674,傳真:(06)2955712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