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ffabc14@mail.tainan.gov.tw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案工程驗收合格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A.9.1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444,724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42臺南市南區體育路1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5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五、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投標須知採用臺南市政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書面投標時,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上午10時整審核證件,審定後隨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俟審查。
四、[履約期限]: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5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五、[其他]: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稅票。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六、本案第1次開標(詳招標公告日期)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評審事宜請見本案邀標書及評審須知,開標審查符合資格之廠商,將另函通知審查會議時間及地點。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上午10時整審核證件,審定後隨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俟審查。
四、[履約期限]: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起50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五、[其他]: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稅票。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六、本案第1次開標(詳招標公告日期)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評審事宜請見本案邀標書及評審須知,開標審查符合資格之廠商,將另函通知審查會議時間及地點。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整審核證件,審定後隨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俟審查。
四、
其他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稅票。
2.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六、本案第1次開標(詳招標公告日期)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評審事宜請見本案邀標書及評審須知,開標審查符合資格之廠商,將另函通知審查會議時間及地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體育處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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