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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與本案展覽既有相關之項目需求。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至履約完成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本標案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以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至於後續擴充之總價應不逾原載明後續擴充期間、金額或數量之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需包含現場展項製作。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2臺南市大內區曲溪里34之2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210日曆天內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詳展示規劃暨需求說明書玖.履約期程及工作事項。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臺南市政府制定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符合此資格者)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評審會議實際時間依開標後業務單位通知為準。
2.如需現場勘查或了解採購需求,請於兒童科學館開館時間(星期三至星期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逕洽詢周倩如小姐06-2224583。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5.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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