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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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項目:本採購契約內工項及如辦理變更設計所增加履約項目。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上限:本工程履約期限內。
擬保留擴充之金額或數量上限:1.於本工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2.後續擴充項目若原契約已有,則該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新增項目應經議價程序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都委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1)掛號寄達臺南郵政62-125號信箱,或(2)專⼈送達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秘書室(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履約期限
預計履約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詳參契約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設計單位已考慮當時市場行情,並就未來可能之物價波動預期性心理做適當調整審慎編列經費。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乙等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1⽇者,以1⽇計。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4.評選時間由業務單位另訂之。5.廠商應提送服務建議書及相關送審資料,連同標封於投標時⼀起送達。6.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7.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投標須知。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