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ang0924@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都委會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1)掛號寄達臺南郵政62-125號信箱,或(2)專⼈送達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秘書室(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9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預計履約期限至116年12月31日止,詳參契約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技師事務所或具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之公司,且至少須有都市計畫執業技師1 名。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都市計畫)及有效期技師公會會員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1⽇者,以1⽇計。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3.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4)佳⾥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4.評審時間由業務單位另訂之。5.廠商應提送企劃書及相關送審資料,連同標封於投標時⼀起送達。6.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7.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投標須知。8.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式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