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蓁泰營造有限公司 | $ 1,499,899 | WINN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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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位名稱 |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機關代碼 | 3.95.3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95.36 |
| 單位名稱 | 地景規劃工程科 |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9樓 |
| 聯絡人 | 吳國愷 |
| 聯絡電話 | (06) 6377245 #512 |
| 傳真號碼 | (06) 6378183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2B308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南市-新營區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本案係屬變更設計及後續擴充,僅製作議定書,其餘約定條款依原採購契約書辦理。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6195023 |
| 廠商名稱 | 蓁泰營造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營造業 |
|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 A06200-002 |
| 廠商地址 | 737 臺南市 鹽水區 橋南里新中路82巷99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5) 7822060 |
| 決標金額 | 1,499,899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3/07/04 - 113/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嘉南大圳新營分線(民治路以北至長榮路一段)綠廊建置工程(第一次變更設計及後續擴充)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蓁泰營造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499,899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499,899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3/07/04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3/07/09 |
| 契約編號 | 112B308-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1,499,899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很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95.36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非受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新建公共工程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第一次變更設計及後續擴充業經113年7月4日第1130832643號簽核准合併洽原廠商辦理。 二、第一次變更設計部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 (一)原契約項目加帳金額:新臺幣500,409元 (二)原契約項目減帳金額:新臺幣253,168元 (三)新增價目屬新增單價加帳金額: 新臺幣0元 三、後續擴充部分,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額或數量,且載明後續擴充項目若原契約已有,則該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本案此次後續擴充項目均為原契約項目,爰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以換文方式辦理,未涉及新增單價議價,增加金額新臺幣1,499,899元。 四、綜上,本案原契約金額為新臺幣8,237,649元,經第一次變更設計及後續擴充後契約金額調整為新臺幣9,984,78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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