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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建置完善基礎設施、形塑舒適開放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局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i. 第一廠商資格(施工):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第二廠商資格(設計):建築師事務所或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或結構)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之營業範圍應包含土木或結構工程)。
ii. 本案允許前開第一、二廠商以「共同投標」(施工、設計)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iii. 本案允許前開第一廠商「單獨投標」,惟必須尋具備第二投標廠商資格者辦理專業分包,並於投標時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專業分包協議書」。專業分包協議書並為契約之一部。
本採購決標後,專業分包廠商非經機關同意不得變更。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須繳交押標金。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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