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110C138 已決標公告

安平古堡園區附屬建物改善工程之設計監造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10/08/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卓建光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7,275
原始預算
$ 397,275
底價金額
$ 397,275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5.3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必欣
聯絡電話 (06)2991111#7798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營運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陳必欣
聯絡電話 (06)2991111#7798
傳真號碼 (06)2954938
電子郵件信箱 bm181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 保 留 擴 充 之 項 目:本案設計及監造相關工作事項。 擬 保 留 擴 充 之 期 間 上 限: 本案履約期限內 。 擬保留擴充之金額或數量上限: 以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23 17:00
開標時間 110/08/24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計畫主持人具有建築師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擬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文件詳投標須知33條、33之1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
聯絡人
陳必欣
聯絡電話
(06)2991111#7798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營運科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陳必欣
聯絡電話
(06)2991111#7798
傳真號碼
(06)2954938
電子郵件信箱
bm1813@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 保 留 擴 充 之 項 目:本案設計及監造相關工作事項。 擬 保 留 擴 充 之 期 間 上 限: 本案履約期限內 。 擬保留擴充之金額或數量上限: 以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8/23 17:00
開標時間
110/08/24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計畫主持人具有建築師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本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擬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其他文件詳投標須知33條、33之1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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