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109B015 已決標公告

臺南文化中心劇場專業設備財物採購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9/05/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奇睿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70,000
原始預算
$ 2,456,043
底價金額
$ 2,230,000
決標折數
97.3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5.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志強
聯絡電話 (06)2692864#621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邱志強
聯絡電話 (06)2692864#621
傳真號碼 (06)2897913
電子郵件信箱 coupun228@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13 17:00
開標時間 109/05/14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9月30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皆需符合以下項目:電器安裝業
E601020 、電器批發業
F113020 、機械安裝業
E604010 、電器承裝業
E60101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E60309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F109070 、其他工程業
EZ99990 。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標單正本。 ▓估價單(總表、明細表)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 ▓金融機構查詢同意書。 ▓工作說明書所要求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金額(一定金額,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一定比率,以不逾標價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但不得逾新臺幣五千萬元):新臺幣10萬元。 為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33條之5第2項所稱優良廠商者(廠商應檢附經認定或於指定之資料庫公告證明,若未檢附,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押標金予以減收金額(本款總減收額度以不逾原定應繳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金質獎之得獎廠商,減收原應繳額度之50%。 ■臺南市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之得獎廠商,減收原應繳額度之2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志強
聯絡電話
(06)2692864#621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邱志強
聯絡電話
(06)2692864#621
傳真號碼
(06)2897913
電子郵件信箱
coupun228@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13 17:00
開標時間
109/05/14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9月30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經政府立案之合法納稅廠商,皆需符合以下項目:電器安裝業
E601020
、電器批發業
F113020
、機械安裝業
E604010
、電器承裝業
E60101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E603090
、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
F109070
、其他工程業
EZ99990
。 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標單正本。 ▓估價單(總表、明細表)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 ▓金融機構查詢同意書。 ▓工作說明書所要求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金額(一定金額,以不逾預算金額或預估採購總額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一定比率,以不逾標價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但不得逾新臺幣五千萬元):新臺幣10萬元。 為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33條之5第2項所稱優良廠商者(廠商應檢附經認定或於指定之資料庫公告證明,若未檢附,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說明),押標金予以減收金額(本款總減收額度以不逾原定應繳總額之百分之五十為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金質獎之得獎廠商,減收原應繳額度之50%。 ■臺南市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之得獎廠商,減收原應繳額度之25%。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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