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108A014 已決標公告

歷史建築原白金町日式宿舍整修工程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8/07/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順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400,000
原始預算
$ 22,899,131
底價金額
$ 20,000,000
決標折數
97.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5.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千靖
聯絡電話 (06)2991111#8698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葉千靖
聯絡電話 (06)2991111#8698
傳真號碼 (06)2981786
電子郵件信箱 puppycoke102@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相關工程於契約履約期限內或採購金額(2289萬9131元)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22
原公告日 108/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8/05 17:00
開標時間 108/08/06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2萬79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5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大木作、小(細)木作、瓦作、泥作,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 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 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正本 ■依機關提供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所填寫其價格之電子檔(.xls檔或.xml檔)(1000萬元以上工程,視個案需求勾選)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 ■切結書3正本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8份) ■金融機構查詢同意書 ■聘任傳統匠師證明書正本 ■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7月23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4.7/19更正編號16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葉千靖
聯絡電話
(06)2991111#8698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葉千靖
聯絡電話
(06)2991111#8698
傳真號碼
(06)2981786
電子郵件信箱
puppycoke102@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案相關工程於契約履約期限內或採購金額(2289萬9131元)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7/22
原公告日
108/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8/05 17:00
開標時間
108/08/06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2萬79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50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登記合格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大木作、小(細)木作、瓦作、泥作,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 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 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標單或標價清單正本 ■總表、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正本 ■依機關提供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所填寫其價格之電子檔(.xls檔或.xml檔)(1000萬元以上工程,視個案需求勾選)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 ■切結書3正本 ■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8份) ■金融機構查詢同意書 ■聘任傳統匠師證明書正本 ■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7月23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4.7/19更正編號16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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