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106B019 已決標公告

左鎮菜寮化石文化園區展示設備採購及安裝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6/11/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石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8,487,583
原始預算
$ 58,500,792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5.3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6 - 其他礦石,礦物質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錦童
聯絡電話 (06)6324453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郭錦童
聯絡電話 (06)6324453
傳真號碼 (06)6333116
電子郵件信箱 tonykuo@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購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與本標案有關之採購項目 。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標案履約期限內 。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採購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餘數 。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7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2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 107 年 11 月 30 日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且合法納稅之廠商。需具綜合營造業(E101011)、室內裝潢業(E801010)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營業項目登記,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限制不得參與投標情事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服務建議書 (1式 10 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並須繳納押標金。(詳投標須知第16條.73條) 3.修正投標廠商(1)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且合法納稅之廠商。需具綜合營造業(E101011)、室內裝潢業(E801010)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營業項目登記,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限制不得參與投標情事者。 4.修正報價單。 5.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月2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郭錦童
聯絡電話
(06)6324453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郭錦童
聯絡電話
(06)6324453
傳真號碼
(06)6333116
電子郵件信箱
tonykuo@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5.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智慧財產權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與本標案有關之採購項目 。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標案履約期限內 。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採購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餘數 。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7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20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 107 年 11 月 30 日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且合法納稅之廠商。需具綜合營造業(E101011)、室內裝潢業(E801010)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營業項目登記,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限制不得參與投標情事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招標機關應視個案需求決定增刪後勾填):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押標金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 ▓估價單(報價單)正本、(財物、勞務或未達1000萬元工程適用) ▓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切結書1正本(投標廠商,投標時檢附;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服務建議書 (1式 10 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並須繳納押標金。(詳投標須知第16條.73條) 3.修正投標廠商(1)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且合法納稅之廠商。需具綜合營造業(E101011)、室內裝潢業(E801010)或室內裝修業(E801060)營業項目登記,且無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限制不得參與投標情事者。 4.修正報價單。 5.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11月2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