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C106A004 已決標公告

台江文化中心劇場專業設備工程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決標日:106/05/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羲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810,000
原始預算
$ 47,898,000
底價金額
$ 46,81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代碼 3.95.3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洳慧
聯絡電話 (06)2991111#8697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沈洳慧
聯絡電話 (06)2991111#8697
傳真號碼 (06)2981786
電子郵件信箱 AK1632@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與本工程相關之專業設備。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工程履約期間。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17
原公告日 106/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3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或專業分包商之登記營業項目需具備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4010 機械安裝業(舞台機械設備部分)、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燈光設備部分)、E601020 電器安裝業(音響設備部分)及E601010電器承裝業。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影本: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4010 機械安裝業(舞台機械設備部分)、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燈光設備部分)、E601020 電器安裝業(音響設備部分)及E601010電器承裝業。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4.押標金 ■5.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6.標單正本 ■7.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正本、電子試算表光碟 ■8.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9.切結書1正本 ■10.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 12 份) ■11.金融機構查詢同意書 ■12.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3.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14.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另須繳納押標金250萬。(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5月8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 理。 4.3/22補充工程釋疑單。 5.4/24變更電子檔如附件說明-修改招標文件電子檔編號12.13,補充規範16。 6.5/15變更檔案,請參考變更申請單。5/16補充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洳慧
聯絡電話
(06)2991111#8697
機關代碼
3.95.33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
聯絡人
沈洳慧
聯絡電話
(06)2991111#8697
傳真號碼
(06)2981786
電子郵件信箱
AK1632@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與本工程相關之專業設備。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工程履約期間。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5/17
原公告日
106/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5/22 17:00
開標時間
106/05/23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文化研究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0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或專業分包商之登記營業項目需具備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4010 機械安裝業(舞台機械設備部分)、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燈光設備部分)、E601020 電器安裝業(音響設備部分)及E601010電器承裝業。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影本: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4010 機械安裝業(舞台機械設備部分)、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燈光設備部分)、E601020 電器安裝業(音響設備部分)及E601010電器承裝業。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4.押標金 ■5.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 ■6.標單正本 ■7.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正本、電子試算表光碟 ■8.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9.切結書1正本 ■10.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1式 12 份) ■11.金融機構查詢同意書 ■12.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3.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14.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廠商標封若由宅配快遞寄送,收件人請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切勿寫承辦人姓名,以免錯遞至局外單位,影響開標權益。 2.本案有後續擴充需求,另須繳納押標金250萬。(詳投標須知第16條) 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有疑義者,應於5月8日下午5點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釋疑,逾期不予受 理。 4.3/22補充工程釋疑單。 5.4/24變更電子檔如附件說明-修改招標文件電子檔編號12.13,補充規範16。 6.5/15變更檔案,請參考變更申請單。5/16補充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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