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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4F臺南市政府文化研究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3F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總收文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基本資格:參投標須知第33點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參投標須知第33點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若係由宅配或快遞方式寄送者,「收件人」欄位請填「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總收文」,以利本局統一收文。此外,為避免投標文件錯遞至局外其他機關(單位),致影響投標廠商權益,「收件人」欄位勿填寫承辦人之姓名。
2.投標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5年8月8日下午5時以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釋疑。
3.8月4日變更公告內容簡述如下:
(1)檔案「008_評選須知」及「010_需求說明書(稿)」對投標的服務建議書頁數不一致。更正統一依「008_評選須知」規定,以50頁以內為原則。
(2)「010_需求說明書(稿)」對招商準備作業階段招商座談會、招商說明會不一致。更正統一依該文件伍條三項、四項至少2場次為原則。
4.8月16日變更公告內容:
(1)新增臺南水道設施圖檔之壓縮檔。
(2)將服務建議書提出份數由12份修正為10份。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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