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TMACH141S 已決標公告

國定古蹟赤崁樓修復工程委託工作報告書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決標日:110/1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許正傑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000,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4,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代碼 3.95.3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妮瑱
聯絡電話 (06)2217052#202
機關代碼 3.95.33.5
單位名稱 有形文化資產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聯絡人 林妮瑱
聯絡電話 (06)2217052#202
傳真號碼 (06)2213160
電子郵件信箱 elislandy@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期間: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前。 (2)金額:新臺幣190萬元整。 (3)項目:國定古蹟赤崁樓修復工程(含因應計畫)及其周邊環境或其他屬古蹟修復再利用必要項目之紀錄。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5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9 17:00
開標時間 110/11/30 09:10
開標地點 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文物管理及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工程竣工日次日起90日曆天以內提送(不含審查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個人或聯合執業建築師事務所、學術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及團體組織。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影本、建築師證書影本、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2.學術研究機構:許可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文件影本、該學術研究機構同意執行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執行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財團法人及團體組織:許可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營利 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該財團法人或團體組織同意執行主持人參與之授權書或公文、執行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為準。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妮瑱
聯絡電話
(06)2217052#202
機關代碼
3.95.33.5
單位名稱
有形文化資產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聯絡人
林妮瑱
聯絡電話
(06)2217052#202
傳真號碼
(06)2213160
電子郵件信箱
elislandy@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期間: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前。 (2)金額:新臺幣190萬元整。 (3)項目:國定古蹟赤崁樓修復工程(含因應計畫)及其周邊環境或其他屬古蹟修復再利用必要項目之紀錄。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3,54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29 17:00
開標時間
110/11/30 09:10
開標地點
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文物管理及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工程竣工日次日起90日曆天以內提送(不含審查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依法登記開業且未在停業處分期間之個人或聯合執業建築師事務所、學術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及團體組織。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影本、建築師證書影本、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2.學術研究機構:許可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文件影本、該學術研究機構同意執行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執行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財團法人及團體組織:許可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營利 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該財團法人或團體組織同意執行主持人參與之授權書或公文、執行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為準。 ※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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