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TMACH86E 已決標公告

市定古蹟嘉南大圳曾文溪渡槽橋橋墩補強工程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決標日:109/12/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金光泰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947,980
原始預算
$ 14,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代碼 3.95.33.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溫國汶
聯絡電話 (06)2217052#203
機關代碼 3.95.33.5
單位名稱 有形文化資產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聯絡人 溫國汶
聯絡電話 (06)2217052#203
傳真號碼 (06)2213160
電子郵件信箱 wkw@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09 17:00
開標時間 109/12/09 17:10
開標地點 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文物管理及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 ■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當年度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基本資格: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6、7條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辦理。 (1).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A.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溫國汶
聯絡電話
(06)2217052#203
機關代碼
3.95.33.5
單位名稱
有形文化資產組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聯絡人
溫國汶
聯絡電話
(06)2217052#203
傳真號碼
(06)2213160
電子郵件信箱
wkw@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09 17:00
開標時間
109/12/09 17:10
開標地點
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005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文物管理及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影本。 ■綜合營造業(E10101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當年度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基本資格: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6、7條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辦理。 (1).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A.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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