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TMACH35S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臺南市文資防護專業服務中心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決標日:109/05/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崧霖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50,000
原始預算
$ 2,400,000
底價金額
$ 2,3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代碼 3.95.3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詠涵
聯絡電話 (06)2217052#211
機關代碼 3.95.33.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聯絡人 周詠涵
聯絡電話 (06)2217052#211
傳真號碼 (06)2213160
電子郵件信箱 chouhan2016@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所列履約事項(含新增項目);本次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40萬元整,數量:增購次數至多一次,每次增購以一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1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2 08:5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合格廠商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 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的法人、團體或基金會 1. 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 2. 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學術社團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 3. 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 1. 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2. 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3. 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序號之紙本 ■議價標單正本。(投標時應填寫標價總額並用印)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8份。(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個別密封,需含估價單之總表及單價分析表) 其他: ■切結書1。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所列應附之聲明書、估價單(含單價分析表)、議價標單等,以招標機關提供文件格式為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3.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周詠涵
聯絡電話
(06)2217052#211
機關代碼
3.95.33.5
單位名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機關地址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聯絡人
周詠涵
聯絡電話
(06)2217052#211
傳真號碼
(06)2213160
電子郵件信箱
chouhan2016@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所列履約事項(含新增項目);本次擴充金額為新臺幣240萬元整,數量:增購次數至多一次,每次增購以一年為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6/11 17:00
開標時間
109/06/12 08:5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次日起36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合格廠商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 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 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依法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的法人、團體或基金會 1. 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 2. 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學術社團之設立或登記證明影本 3. 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學術研究基金會或非營利之學術社團) 1. 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2. 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3. 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 ■電子憑據序號之紙本 ■議價標單正本。(投標時應填寫標價總額並用印)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服務建議書1式8份。(裝入投標封套箱即可,無須個別密封,需含估價單之總表及單價分析表) 其他: ■切結書1。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所列應附之聲明書、估價單(含單價分析表)、議價標單等,以招標機關提供文件格式為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停用不再採用,僅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應附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者視為無效。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電話:(02)87897530、87897523。 郵遞區號:11010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如有不一致地方,應以「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6/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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