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130305 已決標公告

東區林森圖書館遷至E1立體停車場空間裝修委託規劃設計暨後續擴充監造

臺南市立圖書館 決標日:113/03/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吳仕捷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6,378
原始預算
$ 1,486,100
底價金額
$ 1,456,378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95.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姜怡君
聯絡電話 (06)3035855#102
機關代碼 3.95.33.1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
聯絡人 姜怡君
聯絡電話 (06)3035855#102
傳真號碼 (06)3036133
電子郵件信箱 icchiang@tnml.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增購項目為原契約之規劃設計服務及後續擴充之監造服務項目,並依原契約之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決標費率,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7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8 10:00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6樓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能如期如質履行契約項目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6樓行政組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本案契約書所訂之履約期限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無物價調整問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檢附以下資料】 一、室內裝修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及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及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初步規劃報告及書圖並向甲方簡報,將相關文件報告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繳交甲方,並出席甲方召開之初步規劃審查會。 2.初步規劃審查核定後,乙方應於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及書圖並向甲方簡報,將相關文件報告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繳交甲方,並出席甲方召開之基本設計審查會。 3.基本設計審查核定後,乙方應於5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報告及書圖並向甲方簡報,將相關文件報告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繳交甲方,並出席甲方召開之細部設計審查會。於甲方細部設計審查意見文到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修正後細部設計報告及書圖,並向甲方簡報。 4.細部設計審查核定後,乙方應於30日曆天內提送工程預算書及發包書圖,經甲方審查核可並確認無任何待解決事項。 二、監造部分(屬後續擴充): 1.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2.乙方應於裝修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報監造計劃及監造人員。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圖書館
機關代碼 3.95.3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姜怡君
聯絡電話
(06)3035855#102
機關代碼
3.95.33.1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圖書館
機關地址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
聯絡人
姜怡君
聯絡電話
(06)3035855#102
傳真號碼
(06)3036133
電子郵件信箱
icchiang@tnml.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增購項目為原契約之規劃設計服務及後續擴充之監造服務項目,並依原契約之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決標費率,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7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8 10:00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6樓6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能如期如質履行契約項目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6樓行政組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本案契約書所訂之履約期限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無物價調整問題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檢附以下資料】 一、室內裝修業(E801060):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及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建築師證書及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 【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部分: 1.乙方應於甲方簽約日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初步規劃報告及書圖並向甲方簡報,將相關文件報告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繳交甲方,並出席甲方召開之初步規劃審查會。 2.初步規劃審查核定後,乙方應於30日曆天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及書圖並向甲方簡報,將相關文件報告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繳交甲方,並出席甲方召開之基本設計審查會。 3.基本設計審查核定後,乙方應於50日曆天內提送細部設計報告及書圖並向甲方簡報,將相關文件報告裝訂成冊一式數份(份數由甲方決定)繳交甲方,並出席甲方召開之細部設計審查會。於甲方細部設計審查意見文到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送修正後細部設計報告及書圖,並向甲方簡報。 4.細部設計審查核定後,乙方應於30日曆天內提送工程預算書及發包書圖,經甲方審查核可並確認無任何待解決事項。 二、監造部分(屬後續擴充): 1.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2.乙方應於裝修工程開工前向甲方提報監造計劃及監造人員。 三、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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