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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6樓6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6樓行政組收發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1.廠商應於收到本館提供書單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交期初報告書。內容應含三檔展覽之初步構想及主題規劃,第一檔展覽之詳細展場設計規劃(應含展覽文案、展板及文宣設計稿、展場設計圖說、布展圖說等)、展覽互動活動企劃、文宣設計及工作期程等。
2.廠商應於機關指定之開展日前1日完成布展。
3.廠商應於第一檔展覽開展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交期中報告書。內容應含第二檔及第三檔展覽之詳細展場設計規劃、展覽互動活動企劃、文宣設計及工作期程等。
4.廠商應於第三檔展覽結束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完成卸展。
5.廠商應於第三檔展覽結束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交成果報告書。內容應含三檔展覽之完整資料,卸展及場地復原照片等。
【招標文件補充「臺南400好書選」初審書目清單500本】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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