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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財物於驗收前若有後續擴充在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採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辦理議價。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產品符合使用者之需求、品質良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6樓6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0臺南市永康區康橋大道255號臺南市立圖書館行政組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A.異業共同投標:廠商得結合分具工程廠商、設計廠商資格者二家共同投標,其成員資格工程廠商應同時具有丙等(含)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之廠商。設計廠商資格為開業之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業(具冷凍空調技師執業),但必須以工程廠商為代表廠商,且共同投標之組合家數最高以2家為限。
a.工程廠商資格:同時具有丙等(含)以上E602011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
b.設計廠商資格:冷凍空調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冷凍空調技師者)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在案者。
B.單獨投標:
廠商單獨投標者,必須符合統包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為負責細部設計及施工之廠商。單獨投標廠商應符合基本資格(全部),不得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33條所列需檢附文件。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審查證件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
四、其他:
1.廠商得標後 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印花。
2.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 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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