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FD1155537 招標中 (剩 18 天)

臺南市政府辦理區公所災害防救演習規劃與評估暨防災協作中心演練計畫委託服務案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公告日:115/07/28 截止日:115/08/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0,545,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2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5.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程序:邱珮鈴/規格:魏孜軒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6/1637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採購程序:邱珮鈴/規格:魏孜軒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6/1637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gugigi0317@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10,545,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8/21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查本案履約標的非進口商品,且履約期短,故未約定本項。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或商業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若為國內大專院校、民間團體、財團法人、顧問公司或其它技術相關公司,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請詳參本案工作說明書五及投標須知第33點(2))。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6.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7.切結書1。 8.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9.檢附計畫主持人及參與工作人員之學經歷證件影本;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具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有本案相關(當)研究經驗之專家、學者。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附註:本採購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而再行招標時,機關僅變更招標文件之截止 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未變更、更正或補充者,允許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2975119#2116,傳真:(06)2955204,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屬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勞務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投標廠商須經審查合格後,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 5.本案評選會議日期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6.如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請洽災害管理科 魏孜軒科員06-2975119#1637。 7.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 (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8.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遇有契約變更情事,依採購契約要項-參、契約變更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程序:邱珮鈴/規格:魏孜軒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6/1637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採購程序:邱珮鈴/規格:魏孜軒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6/1637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gugigi0317@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10,545,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20 17:00
開標時間
115/08/21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查本案履約標的非進口商品,且履約期短,故未約定本項。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對象。 二、投標需檢附文件:(詳見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規定)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公司或商業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若為國內大專院校、民間團體、財團法人、顧問公司或其它技術相關公司,需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請詳參本案工作說明書五及投標須知第33點(2))。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3.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證明(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6.投標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本表為機關審核用,未檢附,機關得以空白表審核) 7.切結書1。 8.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9.檢附計畫主持人及參與工作人員之學經歷證件影本;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需具博士或副教授以上資格或具有本案相關(當)研究經驗之專家、學者。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附註:本採購因未達法定開標家數而再行招標時,機關僅變更招標文件之截止 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未變更、更正或補充者,允許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2975119#2116,傳真:(06)2955204,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屬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之勞務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經公開客觀評選為優勝者。投標廠商須經審查合格後,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 5.本案評選會議日期之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6.如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請洽災害管理科 魏孜軒科員06-2975119#1637。 7.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 (1)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3)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傳真(06)6352090。 (4)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傳真(06)7212869。 (5)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傳真(06)2462921。 8.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遇有契約變更情事,依採購契約要項-參、契約變更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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