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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發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E101011)。另依營造業法第11條,土木包工業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領標⽇期
:⾃公告⽇起⾄截⽌投標時間⽌。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1⽇者,以1⽇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電話:(06)2975119#2114,傳真: (06)2955204,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永華辦公室)。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該⽇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辦公⽇之同⼀開標時間代之。3.履約期間:應於機關簽約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日內竣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