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ianbiang@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發包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第33點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式及地點】:
⼀、採電⼦領標⽅式,不另備書⾯文件(依據電⼦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
定)。
⼆、以電⼦領標者(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
標1次為限,電⼦ 憑據明細廠商可利⽤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之功
能列印,廠商並將電⼦憑據書⾯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當場補正完
成。
三、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期】:⾃公告⽇起⾄截⽌投標時間⽌。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
公告⽇起或邀標之次⽇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1⽇者,以1⽇計。受理廠
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永華辦公室),電話:
(06)2975119#2155,傳真:(06)2955204,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
898號。
⼆、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等其它招標文件。
三、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該⽇停⽌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
標時間者,以次⼀辦公⽇之同⼀截⽌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辦公⽇之同⼀開標
時間代之。
四、如對本案規格有疑義,請逕洽秘書室承辦⼈,(06)2975119#2155。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