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6)6569119分機610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rita0628@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10年度紅外線熱顯像空拍無人機組(含訓練機)採購案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6 內政部消防署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800,000元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0/01/21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0/01/22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20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包含星期例假日)。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予投標之廠商。
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委託代理授權書。(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5.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6.押標金:新臺幣12萬元整。
7.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8.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9.保證書。(未提出可現場補正,如無法補正視為不合格標)
10.服務建議書(一式12份)。(含組成本案費用報價,報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
11.型錄
12.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為本局審查用,未檢附時本局得以空白表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當場補正完成。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民治秘書室),電話:(06)6569119#6106,傳真:(06)6591119,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方式決標。資格、規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
5.本案評選會議之日期、時間及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6.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1-01-07T00:59:17+08:00
電子郵件信箱
rita0628@mail.taina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3.1.6 內政部消防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包含星期例假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凡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作為決標對象或不得參予投標之廠商。 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委託代理授權書。(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5.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6.押標金:新臺幣12萬元整。 7.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8.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非必要文件,非公職人員及關係人免填此表) 9.保證書。(未提出可現場補正,如無法補正視為不合格標) 10.服務建議書(一式12份)。(含組成本案費用報價,報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 11.型錄 12.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為本局審查用,未檢附時本局得以空白表代之)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當場補正完成。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民治秘書室),電話:(06)6569119#6106,傳真:(06)6591119,地址:臺南市新營區三興街380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方式決標。資格、規格經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 5.本案評選會議之日期、時間及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6.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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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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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393-其他通用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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