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FD1090506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消防資訊系統維護案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8/12/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築夢園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2,000
原始預算
$ 200,000
底價金額
$ 193,991
決標折數
98.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5.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邱儀文採購程序/劉獻文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37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邱儀文採購程序/劉獻文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37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even_803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得視本局實際需求與履約狀況,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價金辦理增購之權利,保留增購金額之上限為新臺幣40萬元,保留增購之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辦理方式由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8/12/30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市育平郵局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且經營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之廠商;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二)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五)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六)議價清單正本 (七)企劃書12份(正本1份、副本11份) (八)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未檢附者開標現場得以空白紙張替代) (九)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1式2份(可於開標時決標前提出,無涉相關規定則無需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二)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開標程序:開標後審查證件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 三、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五、如對本案工作說明書有疑義,請洽本局災害搶救科劉獻文小姐(06-2975119#1213)。 ※本案第1次開標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評審事宜請參見本案評審須知;資格及規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取得後續受評審之資格(評審會議日期108年12月20日下午14時00分」、地點為本局5樓救護教室)。本案擇最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逕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2
聯絡人
邱儀文採購程序/劉獻文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37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邱儀文採購程序/劉獻文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37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even_803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得視本局實際需求與履約狀況,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價金辦理增購之權利,保留增購金額之上限為新臺幣40萬元,保留增購之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辦理方式由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7 17:00
開標時間
108/12/30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市育平郵局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基本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且經營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之廠商;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可至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投標) (二)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四)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五)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六)議價清單正本 (七)企劃書12份(正本1份、副本11份) (八)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未檢附者開標現場得以空白紙張替代) (九)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正本1式2份(可於開標時決標前提出,無涉相關規定則無需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一)本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二)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開標程序:開標後審查證件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 三、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五、如對本案工作說明書有疑義,請洽本局災害搶救科劉獻文小姐(06-2975119#1213)。 ※本案第1次開標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評審事宜請參見本案評審須知;資格及規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取得後續受評審之資格(評審會議日期108年12月20日下午14時00分」、地點為本局5樓救護教室)。本案擇最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後決標。 ※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逕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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