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FD1080702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8年度氣體偵測警報器採購案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7/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昇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00,000
原始預算
$ 2,8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5.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宥慧採購程序/黃志豪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5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陳宥慧採購程序/黃志豪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5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t070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五用氣體偵測警報器與四用氣體偵測警報器。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0年12月31日止。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新臺幣400萬元整。 4.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當年度新品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3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4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市育平郵局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業者。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押標金:新臺幣14萬元 5.電子領標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6.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8.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9.型錄 10.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正本(未檢附者,本局得以空白表格替代) (本案投標須知第33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1.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 2.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開標程序:審查證件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三、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五、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決標。投標廠商之資格、規格,須於開標時經審查符合招標文件後,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 六、本案評選會議日期為108年1月18日下午2時,地點於本局永華辦公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5樓救護教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宥慧採購程序/黃志豪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5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陳宥慧採購程序/黃志豪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5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t070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五用氣體偵測警報器與四用氣體偵測警報器。 2.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0年12月31日止。 3.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新臺幣400萬元整。 4.本案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當年度新品之權利,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03 17:00
開標時間
108/01/04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市育平郵局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120個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業者。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押標金:新臺幣14萬元 5.電子領標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6.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 8.服務建議書(1式15份) 9.型錄 10.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正本(未檢附者,本局得以空白表格替代) (本案投標須知第33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1.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 2.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開標程序:審查證件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三、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五、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最有利標決標。投標廠商之資格、規格,須於開標時經審查符合招標文件後,方取得後續受評選之資格。 六、本案評選會議日期為108年1月18日下午2時,地點於本局永華辦公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5樓救護教室。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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