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FD1080502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8年度機能型救護義消救護訓練器材採購案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8/03/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集宇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7,850
原始預算
$ 1,031,000
底價金額
$ 967,85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5.3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儀文(採購程序)/葉又菁(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37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邱儀文(採購程序)/葉又菁(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37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even_803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8 17:00
開標時間 108/03/11 14: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萬155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市育平郵局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業者;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投標須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可至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5.標單正本(請以國字大寫填寫標價,並加蓋公司印章與負責人印章) 6.押標金:新臺幣5萬1550元 7.估價單(單價分析表)正本 8.本案規格型錄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0.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1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為本局審查用,未檢附時本局得以空白表代之) 12.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營業項目:藥品及醫療器材)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1.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 2.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票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開標程序:審查證件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及標價。 三、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邱儀文(採購程序)/葉又菁(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37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邱儀文(採購程序)/葉又菁(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37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even_803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3/08 17:00
開標時間
108/03/11 14: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萬155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臺南市育平郵局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8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業者;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 投標須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可至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5.標單正本(請以國字大寫填寫標價,並加蓋公司印章與負責人印章) 6.押標金:新臺幣5萬1550元 7.估價單(單價分析表)正本 8.本案規格型錄 9.退還押標金申請單正本(可於申請退還時提出) 10.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1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為本局審查用,未檢附時本局得以空白表代之) 12.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營業項目:藥品及醫療器材)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1.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 2.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票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開標程序:審查證件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及標價。 三、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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