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FD1070801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107年度大型車輛(總重3.49公噸以上)底盤潤滑保養維護採購開口契約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6/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462,100
原始預算
$ 1,016,662
底價金額
$ 1,662,119
決標折數
2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5.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1 - 機動車輛及機器腳踏車銷售、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佩蓉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59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謝佩蓉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59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hazel@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保留後續擴充權利,依各區估價單所列項目。金額上限:第1區為新臺幣110萬元;第2區為新臺幣110萬元;第3區為新臺幣110萬元,金額以決標金額之單價計之,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3
原公告日 106/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請自備隨身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4: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翌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各區預算金額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業者。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登記營業項目需具有汽車修理業之項目。 2.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5.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請以國字大寫填寫標價,並加蓋公司印章與負責人印章) 6.估價單正本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8.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為本局審查用,未檢附時本局得以空白表代之) 9.中華民國核發之汽車修護技術士證照乙級以上證照影本(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比照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證照之持有人,除負責人外,如為受僱人或從業人員須另附該人員受僱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2、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開標後審查證件、宣讀審查結果及標價。 四、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區
預估數量 1058
單位
預算金額_2 1,016,662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區
預估數量_2 1063
預算金額_3 1,045,684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區
預估數量_3 1082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佩蓉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59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謝佩蓉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59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hazel@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保留後續擴充權利,依各區估價單所列項目。金額上限:第1區為新臺幣110萬元;第2區為新臺幣110萬元;第3區為新臺幣110萬元,金額以決標金額之單價計之,期間至108年12月31日。本案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3
原公告日
106/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請自備隨身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6 14:3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翌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本案各區預算金額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基本資格:為合法登記或設立之業者。投標需檢附文件為: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可至「全國商工行政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classAction.do?method=list&pkGcisClass=8」查詢列印,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登記營業項目需具有汽車修理業之項目。 2.納稅證明影本(請檢附最近1期之納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1期納稅證明,可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替。依法無須申報者,請檢附免納稅申報證明書影本)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電子憑據紙本(本案領標所產生之電子憑據號碼) 5.標單或標價清單或議價標單正本(請以國字大寫填寫標價,並加蓋公司印章與負責人印章) 6.估價單正本 7.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8.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為本局審查用,未檢附時本局得以空白表代之) 9.中華民國核發之汽車修護技術士證照乙級以上證照影本(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比照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證照之持有人,除負責人外,如為受僱人或從業人員須另附該人員受僱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 1、本案領標方式為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2、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二、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開標程序:開標後審查證件、宣讀審查結果及標價。 四、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其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4、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5、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第1區
預估數量
1058
單位
預算金額_2
1,016,662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第2區
預估數量_2
1063
預算金額_3
1,045,684元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3
第3區
預估數量_3
1082
截標時間
106/12/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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