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FD1060707 已決標公告

106-107年度臺南市政府消防局文物普查登錄建檔計畫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6/06/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木罐子設計製作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5.3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宥慧採購程序/陳生協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5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陳宥慧採購程序/陳生協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5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t070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20 17:00
開標時間 106/06/21 15:00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學術機構: (1)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2)該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3)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含助理教授)聘書影本。 (4)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法人或團體: (1)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該法人或團體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之授權書或公文。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依法免納稅者得免付)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切結書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企劃書(1式8份,規格詳見需求說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本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2.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開標程序:開標後審查證件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 三、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五、本案第1次開標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評審事宜請參見本案評審須知;資格及規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取得後續受評審之資格。本案擇最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約後決標。 六、本案評審會議謹訂於106年7月4日下午2時30分於本局永華辦公室(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召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2
聯絡人
陳宥慧採購程序/陳生協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5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陳宥慧採購程序/陳生協標案規格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15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t0702@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20 17:00
開標時間
106/06/21 15:00
開標地點
本局4樓發包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本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4樓秘書室收發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1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營利事業機構及團體組織。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學術機構: (1)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影本。 (2)該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3)教育部核頒助理教授以上(含助理教授)聘書影本。 (4)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法人或團體: (1)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該法人或團體同意計畫主持人參與之授權書或公文。 (3)計畫主持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依法免納稅者得免付)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允許共同投標時,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電子憑據光碟或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切結書正本 ■委託代理授權書正本(可於行使代理權時提出) ■企劃書(1式8份,規格詳見需求說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標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 1.本案採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 2.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應於當場完成補正。 二、開標程序:開標後審查證件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 三、若因颱風或其他原因而該日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四、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五、本案第1次開標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評審事宜請參見本案評審須知;資格及規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方取得後續受評審之資格。本案擇最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約後決標。 六、本案評審會議謹訂於106年7月4日下午2時30分於本局永華辦公室(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召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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