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NCFD1043303-1 已決標公告

第五救災救護大隊暨大橋分隊辦公廳舍車庫新建工程(接續工程)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決標日:106/03/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榮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200,000
原始預算
$ 26,837,781
底價金額
$ 26,830,000
決標折數
93.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代碼 3.95.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53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53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hunkchen@mail.tainan.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TNCFD1043303-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837,78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3/13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四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四樓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符合以下資格條件者: 一、 本採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必須符合以下其中資格: (一) 第1成員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為代表廠商、第2成員為「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 第1成員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為代表廠商、第2成員為「甲級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二、單獨投標廠商必須同時兼具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之資格。 三、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四、切決書1及廠商聲明書,若為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臺南分行」,戶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帳號:「00904509703-4」(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投標廠商名稱】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為受款人。 2.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3.有關投標、開標、審標、契約條款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局秘書室採購品管股陳先生,其餘如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工地現況、技術層面等相關疑義,請逕洽設計單位,周小姐,電話:06-260007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53
機關代碼
3.95.32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6)2975119#2153
傳真號碼
(06)2955204
電子郵件信箱
hunkchen@mail.tainan.gov.tw
工程計畫編號
TNCFD1043303-1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6,837,781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5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10 17:00
開標時間
106/03/13 10:00
開標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 四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898號-四樓收發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7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符合以下資格條件者: 一、 本採購允許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必須符合以下其中資格: (一) 第1成員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為代表廠商、第2成員為「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E601010)」。 (二) 第1成員為「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為代表廠商、第2成員為「甲級以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二、單獨投標廠商必須同時兼具共同投標廠商各成員之資格。 三、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投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四、切決書1及廠商聲明書,若為共同投標者應分別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二、
其他
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繳納至「臺灣銀行臺南分行」,戶名:「臺南市政府消防局」,帳號:「00904509703-4」(並請於匯款單註明所投【投標廠商名稱】等字樣);以金融機構支票、本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南市政府消防局」為受款人。 2.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若本府因故(如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等因素)停止上班之處理原則:(1)截止投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原定截止投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且原定開標時間一併延至該延長後之截止投標日之次一辦公日同一開標時間。(2)原定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則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 3.有關投標、開標、審標、契約條款等相關疑義可先洽詢本局秘書室採購品管股陳先生,其餘如設計圖、施工規範(含補充規定)及工地現況、技術層面等相關疑義,請逕洽設計單位,周小姐,電話:06-260007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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