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8樓)
電子郵件信箱
hello7461@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8樓)民治市政中心觀光旅遊局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6樓)民治市政中心觀光旅遊局秘書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為自然人:應附身分正反面影印本。
(二)投標廠商為法人:凡政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具有:
1、園藝服務業(A102080)
2、廢棄物清除業(J101030)
3、廢棄物處理業(J101040)之業者。…詳投標須知第33條。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電話:06-6350196,傳真:06-6356572,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2)投標廠商得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本機關不另行通知),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並依本機關要求出示之。廠商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含代理印章),即視同放棄參與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