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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小會議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南側)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 996,000元(受款人指名: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防止廠商非法投標並確保廠商得標後能履行訂約義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車輛移置及保管作業品質,收取不逾預算金額10%履約保證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至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
履約期限
廠商籌備工作查驗通過後機關通知開始執行日起1年(契約第7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本勞務契約履約標的之特性(主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營業項目符合JA01020汽車拖吊業
2.其餘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及33-1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a.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 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 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 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d. 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本案採單價標以預算金額19,924,000元為上限,並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得標廠商,契約單價依決標金額與發包預算金額比例調整。(最低標)
四、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
五、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保兌之銀行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押標金有效期,應較報價有效期長三十日,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所繳納之押標金應一併延長之。
六、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
(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
2.採購合約印花稅繳納方式如下:
(1)工程、勞務採購,應納之印花稅,應向本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可洽本府財政稅務局各分局辦理:
a.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
b.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2。
c.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
d.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
e.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5307。
(2)亦可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3.廠商應於等標期截止前,查看本案是否有更正或補充事項。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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