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306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全球資訊網站平台功能擴充案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決標日:106/03/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奇豐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0,000
原始預算
$ 4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代碼 3.95.2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2 - 軟體執行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洪將涵
聯絡電話 (06)2991111#7857
機關代碼 3.95.2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
聯絡人 洪將涵
聯絡電話 (06)2991111#7857
傳真號碼 (06)2990900
電子郵件信箱 chhung@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原契約項目及新增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7年10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台幣45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3 10:00
開標時間 106/04/13 15:3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小會議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至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217個日曆天,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得以承攬本採購標的之專業資訊服務等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本案依據「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依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或費率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機關洽符合需要廠商議定之內容,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另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 五、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 (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可至本府永華市政中心4樓庫款支付科1號櫃位(印花稅服務櫃檯) 辦理或就近洽本府財政稅務局各分局辦理: 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36、傳真(06)2119647;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227、傳真(06)6324233;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322、傳真(06)2462921; 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401、傳真(06)5982153﹞,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3.廠商應於等標期截止前,查看本案是否有更正或補充事項。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3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29
聯絡人
洪將涵
聯絡電話
(06)2991111#7857
機關代碼
3.95.29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
聯絡人
洪將涵
聯絡電話
(06)2991111#7857
傳真號碼
(06)2990900
電子郵件信箱
chhung@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原契約項目及新增項目,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7年10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台幣45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3 10:00
開標時間
106/04/13 15:30
開標地點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小會議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標期限前掛號寄達或專人送達至臺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217個日曆天,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2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I301030)或得以承攬本採購標的之專業資訊服務等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不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本案依據「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採固定費用或費率之參考作業方式」依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用或費率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程序不得免除,無須議減價格,可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用或費率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機關洽符合需要廠商議定之內容,不得更改原招標文件之規定,或降低廠商投標文件所承諾之內容。另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四、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停止上班半日或1日均適用)。 五、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 (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可至本府永華市政中心4樓庫款支付科1號櫃位(印花稅服務櫃檯) 辦理或就近洽本府財政稅務局各分局辦理: 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36、傳真(06)2119647;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227、傳真(06)6324233;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322、傳真(06)2462921; 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401、傳真(06)5982153﹞,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3.廠商應於等標期截止前,查看本案是否有更正或補充事項。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4/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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