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停車管理處 |
|---|---|
| 機關代碼 | 3.95.29.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44 資料庫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姓名 | 職業 |
| 許雁茹 |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股長 |
| 謝昇毅 | 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主任委員 |
| 施宏志 | 臺南市政府研考會資訊中心組長 |
| 范榮庭 | 臺南市停車管理處停車營運課課長 |
| 陳英傑 | 臺南市停車管理處秘書 |
| 機關代碼 | 3.95.29.4 |
| 單位名稱 | 企劃工程課 |
| 機關地址 | 708臺南市 安平區 永華路2段6號1樓 |
| 聯絡人 | 林玥彣 |
| 聯絡電話 | (06) 2138172 #8210 |
| 傳真號碼 | (06) 2136148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5/08/12 15:30 |
| 原公告日期 | 105/08/0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南市-全區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本案預算金額未達1,000萬元,本機關自願提供價格資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2 |
| 廠商代碼 | 28606726 |
| 廠商名稱 | 地平線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807 高雄市 三民區 九如一路170巷20號 |
| 廠商電話 | (07) 3874299 |
| 決標金額 | 3,00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5/10/01 - 106/03/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97338423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臺南市停車管理資訊系統功能擴充整合優化案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優吉科技有限公司 |
| 參與評選 | 是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 1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3,000,0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地平線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2,920,00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有利標或最優勝廠商 |
|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_2 | 2 |
| 評選委員 |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是 許雁茹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股長 是 謝昇毅 臺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主任委員 是 施宏志 臺南市政府研考會資訊中心組長 是 范榮庭 臺南市停車管理處停車營運課課長 是 陳英傑 臺南市停車管理處秘書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5/09/22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5/09/23 |
| 契約編號 | PM1050303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3,000,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95.29.4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南市停車管理處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於105年9月2日經評選委員會評選結果:「優吉科技有限公司」,序位和6,平均分數83.4分,平均總評分達80分以上,且標價合理,無浪費公帑情形,經出席委員過半數決議,評定「優吉科技有限公司」為序位第一之第一優勝廠商,取得第一優先議價權,並於105年9月7日簽奉鈞長核定。 2.廠商同意依105年9月2日評選會議紀錄之評選委員建議事項(共4項) 辦理。 3.廠商同意增列下述2項工作事項: (1)配合停管業務政策需要,在新舊系統建置轉移期間,協助修改原停管資訊系統收費員績效獎金計算核發程式暨因公務需求相關配合事項,以利停管業務推展。 (2)因應停車繳費多元化發展,將建置「多元智慧介接平台」,以停管系統現有「線上即時繳費服務平台i-bon」介接方式為基礎,制訂資料介接交換規則,以利未來新增第三方支付,或如手機、平板電腦、筆電等行動裝置,使用民間開發之APP或網頁程式,欲使用停車欠費查詢或繳費功能時,得以提供民間廠商配合遵循介接使用規則,並透過介接平台交換停車費開單、繳費資料。 4.履約起迄日期為概估日期,實際履約期限依契約規定辦理。 |
| 履約期限 | 依契約規定辦理。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