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cchen@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永華路一段36號4樓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依各階段期限辦理,不含審查時間),詳招標文件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依性質檢附下列之一:
1.公司(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2.技師事務所:技師證書、執業執照。
3.法人機構或人民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
4.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法人登記證書或立案證書(公立學校免附)、該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同意計畫主持人參予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本案無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其他: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
2.採購合約印花稅繳納方式如下: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可至忠義路總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96號)辦理或就近洽本府財政稅務局各分局辦理: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2;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4012402﹞,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2)亦可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五、履約起迄日期為概估日期,實際履約期限依本契約規定辦理。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