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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同本次履約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 本案履約期滿後,擴充期間為一年 。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 新臺幣807萬3,800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永華路一段36號4樓
履約期限
核定營運日起一年或經費用盡或經協議經營期限(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符合下列之一:
一、臺南市合法登記辦理派遣服務業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者或計程車客運業(個人車行除外),可提出申請;不接受業者以聯營或共營方式提出申請。
二、臺南市合法登記汽車運輸業之市區汽車客運業者,可提出申請。
附加說明
【110年11月11日更正招標公告】
修正招標文件(請以最新版文件投標):
「11.工作說明書」:修正第14頁,(四)綠29 玉井-南化區公所-關山里,詳細路線圖之網址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本案無提供現場領標。
2.電子領標:電子領標網址為「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首頁頁面中間「免帳號找標案(免登入可領標)--列印領標憑據」以領標下載之副檔名為「.tkn」此檔查詢列印,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本案採單價標,以實際供應數量結算,且以預算金額8,073,800元為上限。
本案採單價多項決標,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得標廠商,招標需求數量及期間為預估數,以實際供應數量結算,且以預算金額500,000元為上限。
四、招標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五、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
(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2)臺南市政府交通局政風室。
2. 採購合約印花稅繳納方式如下: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可至忠義路總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1段96號)辦理或就近洽本府財政稅務局各分局辦理: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2;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311;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7502;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4012402﹞,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
(2)亦可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以網路替代馬路,節省寶貴時間,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六、履約起迄日期為概估日期,實際履約期限依本契約規定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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