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AGR031 已決標公告

114年臺南市農村社區產業輔導與推廣計畫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決標日:114/04/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澄田整合規劃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88,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98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代碼 3.95.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2 - 針對整個社區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嘉誼
聯絡電話 (06)6323941
機關代碼 3.95.27
單位名稱 農地管理工程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顏嘉誼
聯絡電話 (06)6323941
傳真號碼 (06)6350971
電子郵件信箱 tn0514@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4年11月3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9.5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補助金額 3,4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4/30 17:00
開標時間 114/05/01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世紀大樓3樓農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南瀛大樓4樓農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依工程會114年4月1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42號令及投標須知第34點、第59點規定,為應電子採購作業辦法113年3月27日增訂第6條第3項規定:「機關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電子領標之廠商,於電子或紙本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00分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其他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叮嚀事項 1.資料送交前,請再予檢視提交資料為最新且正確,避免資格不符。 2.呼籲有意投標廠商(寶號),能在寬裕的等標期期間內,儘早完成投標程序,勿集中於最後時段,避免期限內未能即時完成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2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嘉誼
聯絡電話
(06)6323941
機關代碼
3.95.27
單位名稱
農地管理工程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顏嘉誼
聯絡電話
(06)6323941
傳真號碼
(06)6350971
電子郵件信箱
tn0514@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及新增項目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4年11月30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9.5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補助金額
3,4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4/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4/30 17:00
開標時間
114/05/01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世紀大樓3樓農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南瀛大樓4樓農業局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依工程會114年4月1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42號令及投標須知第34點、第59點規定,為應電子採購作業辦法113年3月27日增訂第6條第3項規定:「機關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電子領標之廠商,於電子或紙本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00分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其他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叮嚀事項
1.資料送交前,請再予檢視提交資料為最新且正確,避免資格不符。 2.呼籲有意投標廠商(寶號),能在寬裕的等標期期間內,儘早完成投標程序,勿集中於最後時段,避免期限內未能即時完成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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