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AGR014 已決標公告

112年安平漁港零星指派工作(開口契約)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決標日:112/03/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泓家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19,800
原始預算
$ 400,000
底價金額
$ 368,000
決標折數
8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機關代碼 3.95.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承翰
聯絡電話 (06)3915937
機關代碼 3.95.27
單位名稱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聯絡人 吳承翰
聯絡電話 (06)3915937
傳真號碼 (06)3914405
電子郵件信箱 chwu0218@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5.27.2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2年12月31日,以已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補助金額 4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3/09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南瀛大樓四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須提出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或保持外標封廠商電話暢通,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34點、第59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或以外標封廠商電話號碼電話通知)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外標封廠商電話未保持暢通(撥號未接通者)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投標須知第59點)。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00分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餘依投標須知辦理。 2.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請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帳號經核准後,即可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繳款書。
叮嚀事項 1.資料送交前,請再予檢視提交資料為最新且正確,避免資格不符。 2.呼籲有意投標廠商(寶號),能在寬裕的等標期期間內,儘早完成投標程序,勿集中於最後時段,避免期限內未能即時完成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承翰
聯絡電話
(06)3915937
機關代碼
3.95.27
單位名稱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聯絡人
吳承翰
聯絡電話
(06)3915937
傳真號碼
(06)3914405
電子郵件信箱
chwu0218@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5.27.2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2年12月31日,以已公告之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補助金額
400,00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3/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3/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3/09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保證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之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南瀛大樓四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及投標文件,詳投標須知第3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須提出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結算驗收證明書影本。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或保持外標封廠商電話暢通,以備依工程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及投標須知第34點、第59點規定,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主持開標人於指定開標場所現場通知廠商代表或以外標封廠商電話號碼電話通知)再行提出(電子憑據號碼),未派員到場或外標封廠商電話未保持暢通(撥號未接通者)或提出之憑據號碼經查詢非供本次使用,視同未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投標須知第59點)。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00分審查投標文件,審查完畢後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餘依投標須知辦理。 2.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請多加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帳號經核准後,即可自行上網開立印花稅繳款書。
叮嚀事項
1.資料送交前,請再予檢視提交資料為最新且正確,避免資格不符。 2.呼籲有意投標廠商(寶號),能在寬裕的等標期期間內,儘早完成投標程序,勿集中於最後時段,避免期限內未能即時完成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3/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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