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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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依原決標單價以行文換約方式辦理。2.向得標廠商增購60萬內。3增購期限:112年12月31日止。4增購項目:本採購標的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玖仟元整。(1)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銀行新營分行028045095222帳號內之本處「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代收款專戶」帳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2)以銀行本行本票、金融機關保付支票(受款人請填「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政府公債或銀行定期存款單(載明本處為質權人)。
規格:詳如規格說明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登記之項目需與本採購有關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押標金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111年7月6日至111年7月13日上班時間直接向本處購領(郵寄領取者,請附招標文件費及足夠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3)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領標新台幣200元整,電子領標新台幣125元整。
其他
採購數量1000組。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 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如遇颱風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3)餘詳列投標須知、規格、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廠商得標後須繳採購合約印花稅。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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