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t111148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臺南市排水路環境設施管理維護工程(開口合約)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決標日:111/1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峰龍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20,000
原始預算
$ 4,705,742
底價金額
$ 4,190,000
決標折數
98.3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機關代碼 3.95.2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柏維
聯絡電話 (06)2986672#7652
機關代碼 3.95.25
單位名稱 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黃柏維
聯絡電話 (06)2986672#7652
傳真號碼 (06)2970400
電子郵件信箱 jmsars@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05,74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擴充之期間為本採購履約期限止、金額為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數量為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另訂契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7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7 10:00
開標地點 水災土石流防災辦公室暨水利局開標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至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民治市政中心)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秘書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竣工,,,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其他: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雨水下水道工程科),電話: (06)2991111*7652,傳真: (06)2970440,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15號。(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3) 檢舉受理單位: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4) 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5) 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臺灣銀行新營分行,戶名:臺南市政府水利局保管金專戶,帳號:028045094186,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台)南市政府水利局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餘詳押標金、保證金繳納及退還補充說明。(6)退還押標金申請單請填妥資料並黏貼身分證影本正反面。(7)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2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柏維
聯絡電話
(06)2986672#7652
機關代碼
3.95.25
單位名稱
雨水下水道工程科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聯絡人
黃柏維
聯絡電話
(06)2986672#7652
傳真號碼
(06)2970400
電子郵件信箱
jmsars@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05,74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擴充之期間為本採購履約期限止、金額為採購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數量為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另訂契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7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7 10:00
開標地點
水災土石流防災辦公室暨水利局開標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3萬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至 730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臺南市政府水利局(民治市政中心)或專人送達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秘書室(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竣工,,,詳契約書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其他: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政府水利局(雨水下水道工程科),電話: (06)2991111*7652,傳真: (06)2970440,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健康路三段15號。(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3) 檢舉受理單位: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4) 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但應納稅額100元以下者,可自行貼花。(5) 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臺灣銀行新營分行,戶名:臺南市政府水利局保管金專戶,帳號:028045094186,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臺(台)南市政府水利局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餘詳押標金、保證金繳納及退還補充說明。(6)退還押標金申請單請填妥資料並黏貼身分證影本正反面。(7)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開標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及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時間代之。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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